位移計基礎知識
按雷射等級劃分的風險級別
雷射分類
| 雷射課程 | 描述 |
|---|---|
| 一年級 | 在所有正常使用條件下均安全。這意味著,當用肉眼或藉助典型放大光學設備(例如望遠鏡或顯微鏡)觀察雷射時,不得超過最大允許照射量 (MPE)。 |
| 1M班 | 除了透過顯微鏡和望遠鏡等放大光學設備外,在所有使用條件下均安全。 |
| 二年級 | 由於眨眼反射(對強光的眩光迴避反應)會將暴露時間限制在0.25秒以內,因此被認為是安全的。這僅適用於可見光雷射(400.700奈米)。 |
| 2M級 | 由於眨眼反射,如果不透過光學儀器觀察,則這種雷射是安全的。與 1M 類雷射一樣,這適用於直徑較大或發散角較大的雷射光束,此時通過瞳孔的光量不得超過 2 類雷射的限制。 |
| 3R級 | 如果小心操作並限制光束可見範圍,則被認為是安全的。使用 3R 類雷射時,最大允許照射量 (MPE) 可以超過,但受傷風險較低。 3R 類可見連續雷射的功率限制為 5 mW。其他波長和脈衝雷射則適用其他限制。 |
| 3B班 | 直接照射眼睛會有危險,但漫反射(例如來自紙張或其他霧面的反射)無害。波長範圍從 315 奈米到遠紅外線的連續雷射的允許暴露限值 (AEL) 為 0.5 瓦。波長範圍在 400 奈米到 700 奈米之間的脈衝雷射的限值為 30 毫焦耳。其他波長和超短脈衝雷射有其他限值。在可能直接觀察 3B 類雷射光束的情況下,通常需要配戴防護眼鏡。 3B 類雷射必須配備鑰匙開關和安全聯鎖裝置。 |
| 四年級 | 4 類雷射是最高等級、最危險的雷射,包括所有超過 3B 類雷射安全限值 (AEL) 的雷射。根據定義,4 類雷射可灼傷皮膚,或因直接、漫射或間接照射而造成永久性眼損傷。這些雷射可能引燃可燃物,因此有火災危險。即使是看似啞光的表面,間接或非鏡面反射的光束也可能造成這些危險,這意味著必須格外小心地控制光束路徑。 4 類雷射必須配備鑰匙開關及安全聯鎖裝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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