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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格

型號規格

型號 電纜類型 CD2S-30 CD2S-50 CD2S-110
豬尾型 CD2S-30M12 CD2S-50M12 CD2S-110M12
測量範圍中心 30毫米 50毫米 110毫米
測量範圍 ±5 毫米 ±15 毫米 ±50 毫米
光源 中等的 紅色半導體雷射器
波長 655奈米
最大輸出 0.39毫瓦
雷射
班級
JIS/IEC/FDA * 1 一年級
光點尺寸*2 約 0.2 x 0.5 毫米 約 0.3 x 0.7 毫米 約 0.5 x 1.6 毫米
線性 白色陶瓷 FS 的 ±0.1%。 FS 的 ±0.1%。 FS 的 ±0.1%。
黑色陶瓷 FS 的 ±0.3%。 FS 的 ±0.3%。 FS 的 ±0.3%。
解析度* 3 2微米 5微米 20微米
重複準確率 * 4 2微米 5微米 20微米
採樣期 333 微秒/500 微秒/1 毫秒/2 毫秒/4 毫秒/8 毫秒/16 毫秒/自動
溫度漂移* 5 FS/°C 的 ±0.03%
重量(含線纜) 線纜型號:約 130 克,尾纖線型號:約 60 克

通用規格

供電電壓 18 ... 24 VDC(±10%,含紋波)
目前消耗 70 毫安培(24 伏特直流電時)
IO-Link 規格 版本 1.1
波特率 COM3(230.4 kbps)
過程資料長度 輸入:6 位元組,輸出:1 位元組
最短循環時間 0.8毫秒
控制輸出(Q1) 輸出數量 1(Q1 可切換至IO-Link。)
類型 NPN/PNP 開路集極或推挽(可透過設定選擇)
最大電流 100 mA/24 VDC,殘餘電壓 1.8 V 或更低
類比輸出(Q)A) 目前的 4~20 mA,負載阻抗:300 Ω 或更低
電壓 0~10V,輸出阻抗:100Ω或更低
外部輸入 可在關閉/閾值示教/之間切換
模擬示教/保持/零點示教/雷射關閉
展示 60 x 32 點OLED 顯示器,
選單語言:英語/德語/西班牙語/日語/
簡體中文/繁體中文/韓文
指標

電源指示燈:電源開啟(綠燈亮起),
IO-Link 通訊(綠色閃爍)
輸出指示燈:當控制輸出開啟時(橙色常亮),
出現錯誤(紅色閃爍)
類比輸出指示燈:當類比輸出處於開啟狀態(橙色亮起)時,
雷射關閉(紅燈閃爍)

連接類型

線纜類型:ø5.5 mm 2 公尺線纜
接頭型號:ø5.5 mm、長300 mm之電纜,配有 M12 5 針連接器
最小彎曲半徑:電纜直徑 × 2(固定到位時),
電纜直徑×6(可移動時)

保護電路 解除連接方式的保護,過電流保護
環境的
反抗
保護程度 IP67(IEC 60529)
環境溫度/濕度 -10 ... +50°C/35 ... 85%RH(無結冰或冷凝)
儲存溫度/濕度 -20 ... +60°C/35 ... 85%RH(無結冰或冷凝)
環境照度 白熾燈:最大照度 10,000 lx。螢光燈:最大照度 10,000 lx。
抗振性能 10 ... 55 Hz 雙振幅 1.5 毫米,
X、Y、Z 三個方向上各 2 小時
抗衝擊性 500 公尺/秒,在 X、Y、Z 三個方向各重複2 3 次
適用的
法規
EMC 歐盟 EMC 指令 (2014/30/EU),
英國EMC(2016年電磁相容性法規)
環境

RoHS 指令 (2011/65/EU),
英國 RoHS(《2012 年電氣及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特定有害物質規例》),
中國 RoHS(MIIT Order第32號)

安全 FDA法規(21 CFR 1040.10和1040.11)* 6
適用標準 IEC 61000-6-2、IEC 61000-6-3、IEC 60825-1
NRTL認證 獲得美國和加拿大UL認證
熱身時間 大約10分鐘
材料 外殼:鋁合金,前窗:聚甲基丙烯酸甲酯

<測量條件>
除非另有指定,否則測量條件如下:
環境溫度:25°C(室溫);電源電壓:24 VDC;取樣週期:1 ms;移動平均次數:16 次;中位數濾波器:7;測量範圍中心點,標準測量物(白色陶瓷)。此外,進行測量時,感測器會使用鋁製支架固定在指定位置。

*1: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《雷射公告第 56 號》的規定,本雷射依據 IEC 60825-1:2014 標準進行分類。
*2:定義為在測量範圍中心處的中心強度為 1/e² (13.5%)。除指定的光點尺寸外,可能存在其他漏光。當高反射率物體靠近檢測區域時,感測器可能會受到影響。
*3:當感測器與目標物之間的距離以單步為單位進行調整時,可測得的最小步長(移動平均值為 128 時)。
*4:靜態測量時的峰峰值(移動平均值為 128 時)。
*5:當物體(白色陶瓷)與感測器均由鋁製支架固定在原位時,進行測量的典型範例。
該物體放置於測量範圍的中心位置。
*6:不包含依據《雷射公告第 56 號》所列之差異。

 

雷射防護措施
• 此產品發射符合IEC 60825-1雷射安全標準的Class 1可見光雷射光束。
• 若本產品將出口至美國,必須先取得美國雷射監管機構FDA(食品藥物管理局)的批准。
•本產品報告已提交給CDRH(醫療器械與放射健康中心)。
• 以非本文規定方式進行控制或校準,可能導致暴露於有害雷射輻射。

 

雷射標籤

  • 象徵 意義
    雷射發射
    1類雷射產品

雷射警告標籤位置

  • 所使用的雷射類型為本產品

    類型 紅色半導體雷射器
    波長 655奈米
    最大輸出 0.39毫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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