規格
型號規格
| 型號 | 纜線類型 | CD2S-30 | CD2S-50 | CD2S-110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辮子型 | CD2S-30M12 | CD2S-50M12 | CD2S-110M12 | |
| 量程中心 | 30 毫米 | 50 毫米 | 110 毫米 | |
| 量測範圍 | ±5 毫米 | ±15 毫米 | ±50 毫米 | |
| 光源 | 中 | 紅光半導體雷射 | ||
| 波長 | 655 奈米 | |||
| 最大輸出 | 0.39 mW | |||
| 雷射 類別 |
JIS/IEC/FDA *1 | 第一班 | ||
| 光點尺寸*2 | 約 0.2 × 0.5 毫米 | 約 0.3 × 0.7 毫米 | 約 0.5 × 1.6 毫米 | |
| 線性 | 白色陶瓷 | 滿量程的 ±0.1% | 滿量程的 ±0.1% | 滿量程的 ±0.1% |
| 黑色陶瓷 | 滿量程的 ±0.3% | 滿量程的 ±0.3% | 滿量程的 ±0.3% | |
| 決議*3 | 2 微米 | 5 微米 | 20 微米 | |
| 重複性精度*4 | 2 微米 | 5 微米 | 20 微米 | |
| 抽樣期間 | 333 微秒/500 微秒/1 毫秒/2 毫秒/4 毫秒/8 毫秒/16 毫秒/自動 | |||
| 溫度漂移*5 | 滿量程的 ±0.03%/°C | |||
| 重量(含纜線) | 線材型號:約 130 克,接頭線型號:約 60 克 | |||
常見規格
| 供電電壓 | 18 ... 24 VDC(±10%,含紋波) | |||
| 電流消耗 | 70 mA(24 VDC 時) | |||
| IO-Link | 規格 | 版本 1.1 | ||
| 波特率 | COM3(230.4 kbps) | |||
| 製程資料長度 | 輸入:6 位元組,輸出:1 位元組 | |||
| 最短循環時間 | 0.8 毫秒 | |||
| 控制輸出(Q1) | 輸出數量 | 1(Q1 可切換至IO-Link。) | ||
| 類型 | NPN/PNP 開集電極或推挽式(可透過設定選擇) 最大 100 mA/24 VDC,殘餘電壓 1.8 V 或以下 |
|||
| 類比輸出 (QA) | 當前 | 4 ... 20 mA,負載阻抗:300 Ω 或以下 | ||
| 電壓 | 0 ... 10 V,輸出阻抗:100 Ω 或以下 | |||
| 外部輸入 | 可切換為「關閉/閾值教導/ 類比教導/保持/零點教導/雷射關閉 |
|||
| 顯示 | 60 x 32 點OLED 顯示器, 選單語言:英語/德語/西班牙語/日語/ 簡體中文/繁體中文/韓文 |
|||
| 指標 |
電源指示燈:電源開啟(綠燈亮起), |
|||
| 連線類型 |
線纜類型:ø5.5 mm 2 公尺線纜 |
|||
| 保護電路 | 解除連接方式的保護,過電流保護 | |||
| 環境 耐環境性 |
防護等級 | IP67(IEC 60529) | ||
| 環境溫度/濕度 | -10 ... +50°C/35 ... 85%RH(無結冰或凝結現象) | |||
| 儲存溫度/濕度 | -20 ... +60°C/35 ... 85%RH(無結冰或結露) | |||
| 環境照度 | 白熾燈:最大 10,000 lx。螢光燈:最大 10,000 lx。 | |||
| 抗振動性 | 10 ... 55 Hz 雙振幅 1.5 mm, X、Y、Z 各方向各 2 小時 |
|||
| 抗衝擊性 | 500 米/秒2 X、Y、Z 各方向各 3 次 | |||
| 適用 法規 |
EMC | 歐盟電磁相容性指令(2014/30/EU), 英國電磁相容性(2016 年電磁相容性規例) |
||
| 環境 |
RoHS 指令 (2011/65/EU), |
|||
| 安全 |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法規(21 CFR 1040.10 及 1040.11)*6 | |||
| 適用標準 | IEC 61000-6-2、IEC 61000-6-3、IEC 60825-1 | |||
| NRTL 認證 | 適用於美國及加拿大的 UL 列名認證 | |||
| 預熱時間 | 約 10 分鐘 | |||
| 材料 | 外殼:鋁,前窗:PMMA | |||
<測量條件>
除非另有指定,否則測量條件如下:
環境溫度:25°C(室溫);電源電壓:24 VDC;取樣週期:1 ms;移動平均次數:16 次;中位數濾波器:7;測量範圍中心點,標準測量物(白色陶瓷)。此外,進行測量時,感測器會使用鋁製支架固定在指定位置。
*1: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《雷射公告第 56 號》的規定,本雷射依據 IEC 60825-1:2014 標準進行分類。
*2:定義為在測量範圍中心處的中心強度為 1/e² (13.5%)。除指定的光點尺寸外,可能存在其他漏光。當高反射率物體靠近檢測區域時,感測器可能會受到影響。
*3:當感測器與目標物之間的距離以單步為單位進行調整時,可測得的最小步長(移動平均值為 128 時)。
*4:靜態測量時的峰峰值(移動平均值為 128 時)。
*5:當物體(白色陶瓷)與感測器均由鋁製支架固定在原位時,進行測量的典型範例。
該物體放置於測量範圍的中心位置。
*6:不包含依據《雷射公告第 56 號》所列之差異。
- 雷射安全注意事項
- • 本產品發射符合 IEC 60825-1 雷射安全標準的 1 級可見光雷射束。
• 若本產品將出口至美國,必須先取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(FDA)——即美國的雷射監管機構——的核准。
• 本產品的相關報告已提交至 CDRH(醫療器材與輻射健康中心)。
• 若未依照本文件所載方式進行檢測或校準,可能會導致接觸有害的雷射輻射。
雷射標籤
-

-
符號 意思 
雷射發射 
第 1 類雷射產品
雷射警告標籤的位置
-

-
所使用的雷射類型為本產品
類型 紅光半導體雷射 波長 655 奈米 最大輸出 0.39 mW
聯絡我們
我們的專家會迅速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的方案,並在整個過程中提供持續的支援。
- 我的清單
- 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