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射位移計技術指南

1.雷射位移感測器原理

  • 雷射光束由鏡頭平行收集後發射到目標物體。

    來自物體的反射光通過受光器鏡頭被圖像感測器接收。
    目標物體移動的距離會改變圖像感測器上著陸圖像的距離,從而在雷射位移計內部產生電流。
    可以使用該電流量通過以下公式計算距離“L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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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圖像感測器的差異

  • C-MOS 和 CCD 圖像感測器可以測量每個像素的光強度。
    因此,如下圖所示,在受物體表面條件影響的光斑內的光強波動的情況下,可以測量出準確的光峰位置。
    與PSD感測器比較之下,這消除由物體的顏色和光澤所造成的誤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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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雷射光分類

雷射等級 描述
1級 在正常使用的所有條件下都是安全的。
這意味著當用肉眼或借助典型的放大光學儀器(例如望遠鏡或顯微鏡)觀察雷射光時,不能超過最大允許曝光 (MPE)
1M級 對所有使用條件都是安全的,除非通過顯微鏡和望遠鏡等放大光學儀器。
2級 被認為是安全的,因為眨眼反射(對強光的眩光厭惡反應)會將曝光時間限制在不超過 0.25 秒。
它僅適用於可見光雷射光 (400~700 nm)。
2M級 安全因為眨眼反射如果不通過光學儀器查看。
與 1M 級一樣,這適用於具有大直徑或大發散角的雷射光束,通過瞳孔的光量不能超過 2 級的限制。
3R級 被認為是安全的 如果小心處理,光束觀察受限。
使用 3R 級雷射光,可以超過 MPE,但受傷的風險很低。
3R 類的可見連續雷射光的功率限制為 5 mW。
對於其他波長和脈衝光,其他限制適用。
3B級 如果眼睛直接暴露在外是危險的,但紙張或其他無光澤表面的擴散反射是無害的。
從 315 nm 到遠紅外波長范圍內的連續雷射光的 AEL 為 0.5 W。
對於 400 和 700 nm 之間的脈衝光,限制為 30 mJ。
其他限制適用於其他波長和超短脈衝光。
在可能直接觀察到 3B 級雷射光束的情況下,通常需要佩戴防護眼鏡。
3B 級雷射光必須配備鑰匙開關和安全聯鎖裝置。
4級 4 類是最高和最危險的雷射光等級,包括所有超過 3B 級 AEL 的雷射光。
根據定義,4 級雷射光可以灼傷皮膚,或由於直接、擴散反射射或間接光束觀察而造成毀滅性和永久性的眼睛損傷。
這些雷射光可能會點燃可燃材料,因此可能存在火災風險。
這些危險也可能適用於光束的間接或非鏡面反射,即使是表面無光澤的表面。
這意味著必須非常小心地控制光束路徑。
4 級雷射光必須配備鑰匙開關和安全聯鎖裝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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